诗的使命是唤醒感觉,复活语言。内感觉的唤醒即捕捉情绪,外感觉的唤醒即捕捉意象。复活语言,就是使寻常的词在一种全新的组合中产生不寻常的魅力。所以,诗就是通过语言的巧妙搭配把情绪翻译成意象。
它有三重魅力:感觉的魅力,意象的魅力,语言本身的魅力。三者缺一,你就会觉得这首诗有点遗憾。为什么要把情绪翻译成意象呢?情绪本身缺乏语言,直接表述情绪的词都过于一般化或极端化,抹杀了其中丰富的细微差别。直抒情绪的诗,听起来不是空泛,就是浮夸。语言表达意象的可能性却要宽广得多。因此,诗人就通过设计一个独特的意象,来间接地再现和唤起一个独特的情绪。
诗的材料(词)和哲学的材料(范畴)都基本上是现成的。在诗中,借词的新的组合表达出对世界的一种新的感觉,在哲学中,借范畴的新的组合表达出对本体(道、绝对、终极价值)的一种新的领悟,都可算作创造了。哲学和诗都孕育于神话的怀抱。神话是永恒的化身,她死了,留下了一双儿女。直到今天,哲学一醒来就谈论死去的母亲,诗一睡着就梦见死去的母亲。
哲学是男性的,诗是女性的,二者不可分离。没有诗,哲学就只会结结巴巴发空论,成为鳖脚的清谈家。没有哲学,诗就只会絮絮叨叨拉家常,成为浅薄的碎嘴婆。诗必须有哲学的深度。注意,是深度,而不是表相和姿态。我们爱善解男人心意的女子,可是谁爱一副男人相的女人呢?诗人是守墓人兼盗墓人,看守着也发掘着人类语言的陵墓。
诗人用语言锁住企图逃逸的感觉,又在语言中寻找已经逃逸的感觉。他敲击每一块熟悉的语词的化石,倾听远古时代的陌生的回声。在语言之家中,一切词都是亲属。然而,只有诗人才能发现似乎漠不相干的词之间的神秘的血缘关系。
音乐用天国的语言叙说天国的事情,诗用人间的语言叙说天国的事情。诗人痛苦了,因为俗人根据人间的事情来理解人间的语言,总是误解了诗人。音乐家可以免于此患……反正俗人听不懂天国的语言。诗是语言的万花筒。诗人也有他的调色板,词就是他的颜料。他借词的重新搭配创造出新的色彩。单色总是有限的,本领在于调配。诗才的测验:给你一百个最常用的词,用它们搭配出全新的效果。
诗的最大优点是凝练。它舍弃了一切过渡。它断裂,浓缩,结晶,在太阳下闪烁奇异的光。你给它不同的光源,它就闪射不同的光彩。每一双眼睛都是一个不同的光源。诗应当单纯。不是简单,不是浅显,是单纯。单纯得像一滴露水,像处女的一片嘴唇。诗直接诉诸感觉,太复杂了,就必须借助思维来分析,失去了鲜明的第一眼印象。
现在有些青年诗人的诗越写越复杂了,写诗时思维喧宾夺主,挤掉了感觉。也许原本就没有感觉。其末流只是在玩文字游戏,而且玩得不高明,游戏得无趣味。我不是否定文字游戏。在某种意义上,诗的确是一种文字游戏。健全的直觉是从事一切艺术活动的先决条件。在不同的人身上,它可以催放不同的艺术花朵,但也可能毫无结果。一个诗人除了这种直觉外,还必须具备对于语言本身的特殊兴趣,迷于搭配词句的游戏,否则决不能成为诗人。
我觉得长诗是一个误会。诗要捕捉的是活的感觉,而活的感觉总是很短的,稍纵即逝的,一长,难免用思想取代、冲淡这一点感觉。
一首好诗写出来之前,往往会有一种焦虑不安的感觉,似乎知道已经有某种东西产生了,存在了,必须立即把它找到,抓住,否则就会永远消失。甚至有一种信念:连词句也已经存在于某个地方,那是独一无二、非此不可的词句,它躲藏着,问题是要把它找出来。最贴切的词句是找出来的,而不是造出来的。你一再尝试,配上不同的词眼,还是觉得不对劲。突然,你欣喜若狂了,一个准确无误的声音在你心里喊道:“对,这就是我要找的!”
诗是找回那看世界的第一瞥。诗解除了因熟视无睹而产生的惰性,使平凡的事物回复到它新奇的初生状态。诗无朦胧诗和清晰诗之分。是诗,就必然朦胧。人的感觉和情绪原本就朦胧,清晰是逻辑化、简化的产物。诗正是要从逻辑的解剖刀下抢救活生生的感觉和情绪,还它们一个本来面貌。
当然,朦胧不是刻意追求晦涩。朦胧是再现真实的感受,晦涩是制造虚假的感觉。刻意追求晦涩的诗人往往并无真情实感,故意用非逻辑化的杂乱掩盖他的感觉的贫乏。他的真正家底不是感觉,而是概念,所以晦涩只是化了装的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