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包装标志
漂亮的衣服也是特殊包装标志所谓包装标志系指货物运输的外包装上所书写,压印、或刷制的图形、文字和数字,以表明货物的货主,运往目的地和其他运输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包装标志根据其作用的不同可分为:
1.识别性标志也称运输标志(ShippingMark)或唛头,是识别货物和储运单证间联系的标志。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简单的文字或代号配以几何图形。有的只有简单的文字或英文字母,其中的字母按交易双方的约定刷写,通常是发货人名称或收货人名称的缩写或代号。几何图形如三角形、圆形、菱形是起醒目作用的。
(2)目的地名称。不能用简称或代号,如目的地的名称有重名,还应加列国名或地区名称,以免错运。如中途需转运或转船,而合同又明确指明转运地点,还应加列转运字样和转运地名称。如目的地伦敦,在新加坡转运,则应刷制:LONDONVIASINGAPORE或LONDONINTRANSITSINGAPORE.
(3)批件号。有时在毎件货物上刷整批货物的件数号,有时刷顺序的件号,如No.1一中的第一件,No.2ー为二百件中的第二件。
(4)体积和重量。以便于装卸积载和计算运费。
(5)原产地名称。一般注明制造、生产或加工的国别。不少国家的海关要求所有进口货物都必须标明原产地,否则禁止出口。
(6)合同号码(S/CNo.),信用证号码(L/CNo.-lettersofcredit信用证)或许可证号号码。
在上述组成部分中,第1、2、3项是必不可少的,其余部分可根据交易和运输的具体情况斟酌取舍。
另外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建议的标准识别标志应篇四行,每行不得超过17个字母,包括数字和符号。不能采用几何图形,因为几何图形不能用打字机一次做成,且容易有所疏漏。
如ATC.一收货人缩写
S/CNo.﹣一合同号
LONDON-﹣目的地名称
No.1/一件数
这种标准标志尚处于推广阶段,许多国家尚未采用。
2.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IndicativeandWarningMarks)
使用在易碎、易坏、易变质的货物的运输包装上的醒目的图形或文字,以提示有关人员在装卸、搬运和存储时加以注意。这类标志通常採用下列英文或中文字表示,如:
HANDLEWITHCARE(小心轻放)
KEEPDRY(保持乾燥)
USENOHOOKS(请勿用钩)
THISENDUP(此端向上)
EXPLOSIVE(爆炸物)
POISON(有毒)
INFLAMMABLE(易燃品)
三、制作运输包装标志的注意事项
1.标志宜简明清晰、易于辨认。选用文字要少,图案钱条要清楚,使人看了一目了然。标志的文字、字母及数字、号码其大小应和包装标志的尺寸相称,笔划粗细适当,对大的货件,可适当加大,便于用机械吊装时,在离货物校远处也可以辨认。
2.涂刷标的部位要适当。所有标志都应制作在搬运时容易看得见的地方。
如箱状包装,应将标志刷在箱的四周,而不宜刷在底或盖上;
如桶形包装,标志应位于桶盖或桶身:
如袋捆包装,题位于明显的一面或拴以吊牌。
尽可能在同一包装上制作雨个相桶的标志,便于当一个标志在运输途中被抹掉或模糊不清时,还有另一个标志可以辨认。更改标志时,要把原来留在包装上的废弃不用的标志痕迹清除干净,以免同新刷的标志发生混淆。
3.要选用适当的颜料作标志。制作标志的颜料产都应具有耐温、耐晒,耐摩擦的性能,不致发生褪色或脱落。用在酸性、碱性、氧化物及其他腐蚀性商品的包装上制作标志的颜料,应当选用具有相应抗腐蚀性能的材料,不致因包装内商品的侵触而褪色。
4.除必要标志外,不宜在连输包装上,添加任何广告性的宣传文字或图案,以免同标志本身混淆,致使标志难以辨认。